三同時指的是中國出臺最早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,即:“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,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產使用。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,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。”是我國環境保護的創舉。
三同時指的是什么制度

“三同時”是中國出臺最早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,在2015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《環境保護法》第四十一條規定:“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,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產使用。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,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。”
“三同時”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創舉,是在總結我國環境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,被我國法律所確認的一項重要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,其適用主題是所有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,包括新建、擴建、改建等項目。
三同時適用范圍的廣泛性
按照規定,只要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工業、交通、水利、農林、商業、衛生、文教等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要實行“三同時”制度,這主要是為了保護整個人類拉以生存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,而不是僅僅只是保護個人或集團。